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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桥区民政局是天桥区政府管理社会行政事务的重要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解决社会问题,调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发扬社会民主,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主要业务分为四个方面:一是社会行政管理,包括行政区划管理、边界管理、地名管理、社团管理、民办非企业管理、福利企业管理、婚姻管理、殡葬管理等;二是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工作,主要包括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规范化建设,村委会、社区居委会等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等;三是为军队和国防建设服务的工作,主要包括拥军优属、优待抚恤、烈士褒扬、退伍军人安置、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和服务等;四是维护和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方面的工作,包括对灾民、城乡贫苦人口、鳏寡孤独、老弱病残、流浪乞讨人员实施社会救助等。民政工作从业务构成上看,是对社会事务实施管理的工作;从主体对象上看,是依法保护、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的保障性工作;从基本职能上看,是为经济发展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的服务性工作;从特点上看,具有政治性、社会性、群众性、多元性的特点。天桥区民政局内设办公室、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社会事务科和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四个科室,挂天桥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辖天桥区军休所和天桥区社区服务中心两个副局级事业单位。近年来,天桥区民政局始终坚持以“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以“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难”为宗旨,以努力实现“有效的社会救助、广泛的基层民主、优质的福利服务、牢固的军民团结和规范的社会管理”为目标,在全区民政系统中广泛深入地开展“满意在民政”活动,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提高我们的服务质量、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忠实的履行自己的职责,以人为本,为民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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