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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桥区委社会组织党工委第一次扩大会议
阅读次数: 73  发布时间: 2010-7-19 9:57:58

 716下午,天桥区委社会组织党工委第一次扩大会议在区机关北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区委组织员办公室副主任李传贵同志主持。区民政局局长、区社会组织党工委书记仲涛,区社会组织党工委全体委员、各街镇党(工)委分管副书记等3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省、市社会组织党工委有关会议精神,审议通过了《天桥区委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2010年工作要点》、《天桥区委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基本制度》。

会议指出,成立社会组织党工委,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承载着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任,肩负着提高社会组织核心竞争力的使命,是继续巩固和深化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扩大社会组织党组织全覆盖,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推动社会组织又好又快发展。

会议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提高认识,切实把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做好。要按照“分级负责、属地(行业)管理”的原则,对全区的社会组织进行调查摸底,力争做到单位数量、经营情况、职工状况、组织设置、隶属关系、党员底数、业主情况等“七清楚”。凡是民政服务类,民政局直管的社会组织,建立党组织由区社会组织党工委指导和审批;凡在所属辖区且业务主管单位是办事处(居委会)的社会组织,建立社会组织党组织,由辖区办事处(居委会)负责指导和组建;各行业协会兼职党员较多的,成立临时党组织,挂靠在本单位的上一级主管部门。尚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社会组织或没有党员的社会组织,要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等形式,协助社会组织开展党的工作,为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

区民政局局长、区社会组织党工书记仲涛同志对下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不断增强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社会组织党工委,作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把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放到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这一大背景下,多思考、多研究、多探讨,认真分析研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加强党建工作的有效措施,努力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二是找准差距,攻坚克难,切实解决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中的关键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积极动员各方面力量,下功夫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坚持“因企制宜,灵活组建,讲求实效”的原则,采取“六托一化”组建法,探索建立灵活多样的党组织设置形式,力争用一年左右时间,使全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工作达到“三个百分之百”的目标。三是强化领导,聚拢合力,积极构建齐抓共管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格局。要进一步落实“党工委统一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指导、业务主管单位和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做到“社会组织发展到哪里,党的组织就延伸到哪里”,为推动社会组织科学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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