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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桥区民政局宣传落实优抚安置政策积极配合征兵工作

天桥区民政局宣传落实优抚安置政策

积极配合征兵工作

 

目前,2008年冬季征兵工作已全面展开,为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今冬征兵工作任务,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环境,天桥区民政局充分发挥部门的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全力配合兵役机关开展今年的冬季征兵工作,促进了征兵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是针对广大适龄青年和家长普遍关心的服役期间家庭优待和退役后安置问题。民政局将当前义务兵在服役期间其家庭享受优待金的标准、义务兵退役后如何进行安置、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征集入伍的义务兵如何进行优待安置等政策问题以咨询会、动员会等形式进行了广泛宣传,增强和激励了广大适龄青年踊跃报名入伍的积极性。

二是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征兵工作中的作用。积极配合兵役部门严格控制非农户口的征集比例,严防非农户口青年占用农村征集计划入伍、异地入伍等现象的发生,促进征兵工作和优抚安置工作的谐调发展。同时,准确掌握征集对象的基本情况,如征集兵员的数量、城乡比例、家庭住址和家庭情况以及兵员去向等,为做好今后的优抚安置等相关后续工作打好基础。

三是积极做好当前各项优抚安置政策的落实工作。与武装部合署办公,现场发放优待安置证,在方便了军人家属的同时也保证了安置证发放的准确无误。制定了《天桥区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优待金列入财政预算,规范了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奖励和保障措施,并实现了优待金的银行卡发放。2007年,我区无承包地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年标准为2000元,有承包地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标准为2526元,全年共落实601名义务兵家庭优待金122.25万元,发放义务兵立功受奖奖励金1万余元。积极配合市安置部门,使202名退役士兵得到了妥善安置,为国防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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